6月17日下午,南京师范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研究员戈大专在17幢618教室为我院师生带来题为“中国乡村空间治理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副院长马远军主持。
戈大专研究员现被聘为中国地理学会农业地理与乡村发展专委会委员、中国地理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土地资源研究专委会副秘书长、江苏省地理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他主要从事乡村地理、乡村空间治理、土地利用转型等方面的研究,曾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纵向课题7项,发表期刊论文60多篇,其中一作/通讯SCI/SSCI论文12篇,2篇入选ESI高被引论文。他还在《地理学报》上发表了“面向国土空间规划的乡村空间治理机制与路径”和“论乡村空间治理与城乡融合发展”系列论文。
讲座伊始,戈大专研究员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现状出发,对乡村空间治理理论进行探索,并结合中国当前乡村空间利用存在的问题,对乡村空间治理概念进行界定。他强调,乡村空间治理即以乡村空间为治理对象,在政府、市场、社会群体等乡村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下,通过规划和协商等方式,协调主体间权益关系,实现乡村空间用途有效管制和权利有序配置、“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综合治理过程。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构建乡村空间物质、组织、权属综合治理体系以及乡村空间综合治理“上下结合”运行体系。
随后,戈大专研究员讲解乡村空间治理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关系。乡村空间治理作为国土空间治理的一部分,既是国土空间规划对乡村空间管控的核心目标,也是推进和完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治理逻辑的重要突破口。国土空间规划需要在乡村空间上找到战略出口,而乡村空间治理尝试推进城乡互动通道疏通、乡村空间价值流通、乡村组织模式融通的治理思路,也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效的抓手。
而后,戈大专研究员结合自身研究经历,介绍其在传统农业粮食生产转型机制、乡村“人地业”转型内在机制以及土地利用转型与乡村转型发展耦合关系等方面的研究过程。
在最后的提问环节,针对如何理解“空间组织”一词这一问题,戈大专研究员指出,如果跳出“空间”一词的限定,“组织”即是社会学、政治学研究中常出现的概念,研究的是“社会中的空间”。而地理学研究则是从空间的视角反馈社会的问题,研究的是“空间中的社会”。
通过本次讲座,戈大专研究员从理论研究到具体的实践运用,再从实践中论证乡村空间治理理论的正确性,使同学们受益匪浅。愿同学们能充分运用今日的所学所思,以更严谨的态度对待日后的学习与研究,开辟出更广阔的学术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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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李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