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II)
(环境工程、测绘工程)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决策、领导、协调和监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确定本学科(专业)复试的具体内容、环节模块和考核标准。每个复试小组配备负责技术支持、记录复试情况、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的专门工作人员
3.学院组建督察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不含已录取的推免生人数) |
085701 | 环境工程 | 59(其中6名为与浙江树人学院联合培养) |
085704 | 测绘工程 | 5 |
三、复试
(一)复试时间
我院环境工程、测绘工程专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第一志愿复试时间:4月1日-4月2日。
我院部分专业视一志愿复试情况会有少量调剂名额,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不早于4月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形式
以上专业的复试具体安排详见《yl23455永利官网第一志愿网络远程复试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
(三)复试内容
1.远程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英语听说译能力、综合素质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内容来自《yl23455永利官网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情况汇总表》(http:/2022%20/0220/c6920a386688/page.htm)中复试考试科目,考核方式为面试。
4.专业面试环节和英语听说译能力测试一起进行,独立打分。同时面试考官结合考生本科学业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信息进行提问,全面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
(四)复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网络远程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英语听说译能力测试为40分。
(五)复试组织形式
网络远程复试考核前,由学院组织远程复试测试工作,考生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复试顺序将由复试工作组在督察组监督下随机抽签形成,并于复试前告知考生。
复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当天请考生与复试组技术侯考保持联系,确认具体复试时间,配合技术侯考的工作。考生应确保复试当天电话畅通,选用有线网接入视频参与复试。如复试过程中遇网络中断并无法立即恢复的情况,由复试小组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来决定是否继续本场次考试。
(六)心理测试
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3月30日12:00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须用电脑登录心理测试网址:http://xlcs.zjnu.edu.cn/school/index.asp?school=44(账号: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后6位)。具体操作详见心理测试操作指南(见附件2)。
四、资格审核
考生根据复试日程安排表,在3月30日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一)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准考证。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3)。
2.《资格审查单》(见附件4)。
3.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5)。
4.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5.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候考阶段宣读《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6)。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复试材料上传方式
以上材料合成一个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钉钉软件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指南》,见附件7)。
(五)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并且达到调入学科所在门类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或自划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应有数学。
6.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
7.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不接受报考类别为非定向考生的调剂。
8.符合调入学院的具体调剂原则和要求(详见国家调剂报名系统)。
(二)调剂程序
1.调剂工作一律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我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教育部开放“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我院将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的2个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4.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个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六、录取工作
(一)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2×复试权重(40%)
(二)与浙江树人学院联合培养名单,按拟录取考生自愿报名方式确定,如无人报名,则按调剂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序确定。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6.提供虚假信息。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其他
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1.学校信息公开网站: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学校电话:0579-82283026, 0579-82282319。
2.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yjsjy/list.htm
学院电话:0579-82282608
邮箱:dlhjts@zjnu.cn
九、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及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我院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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