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务工作安排
时间: 2024-11-18 作者: yl23455永利官网 浏览次数: 10

浙江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务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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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务工作,并为下学期教务工作做好准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

(一)期末考试于20241230日(星期一)开始,至2025110日(星期五)结束。各学院须于20241217日前将期末考试安排录入考试管理系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加强管理,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工作。

组织学习《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浙师教字〔202023号)、《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阅卷工作的通知》(浙师教通〔2010106号)和《浙江师范大学课程教学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浙师本通〔201589)等规章制度,严把命题关、试卷管理关、阅卷关,进一步规范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做好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和教师监考培训。

期末考试期间,标准化考场全部启用视频监控功能。学校将进行视频抽查,若发现考场违规问题将按《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师教字〔202237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举报电话:8229129582282522;举报电子邮箱:jwk@zjnu.cn

(三)学生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包括期中考试、课堂表现、课堂测试、课程作业等)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原则上除实验实践类课程以及实践环节之外,每门课程都必须有期末卷面考试。其中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评成绩的50%不执行此规定者到学院教务办备案。期末考试不及格者,该课程总评成绩按不合格计。

(四)公共课的考试日程由教务科统一安排,详见附件二。

(五)学生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须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登录“新教务系统”申请缓考,经任课教师、开课学院审核通过后方能缓考,开课学院对于缓考审核要从严掌控。缓考不单独组织,与补考同时举行。

(六)补(缓)考时间为2025224日至32日。学生参加补(缓)考考试均须在规定时间(2025218日之前)内登录“新教务系统”进行网上确认,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补(缓)考。公共课的补(缓)考日程由教务科安排,详见附件三。

(七)各学院考试领导小组名单于20241223日前报教务科。

二、下学期课程选课安排

预计12月11日开始组织选课,1220日确认结束具体选课相关事宜详见《选课手册》。

为了合理使用教室资源,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运行,学校所有教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未经教务处同意,各学院不得随意使用。

三、下学期开学工作

学生于2025216日报到注册,下学期共19周。

 

附件:

1.2024-2025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2.2024-2025学年第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

3.2024-2025学年第学期补(缓)考工作安排

 

 

教务处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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