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建“资格审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思政考核小组”“监督小组”,具体实施相关工作。
监督小组负责全面监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对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巡视、有效监督,受理考生投诉。
二、申请条件
(一)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3.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仅招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生。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425;
(2)TOEFL≥80分或IELTS≥5.5;
(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 5)考试合格;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期刊定级标准参照我校最新文件规定);
(5)通过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资格考试(考试成绩两年有效)。
6.应届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往届考生须获硕士学位。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有较为突出的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2020年1月1日—2025年3月14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除第一条外其余不区分专业):
(1)地理学: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内外二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导师第一作者、考生第二作者视为第一作者);环境科学与工程: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内外一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导师第一作者、考生第二作者视为第一作者);期刊定级标准参照我校最新文件规定;
(2)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
(3)主持或参与1项省部级课题(排名前三);主持或参与1项国家级课题(排名前五);
(4)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排名第一)及以上;
(5)获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五);
(6)其它经学院认定可以体现申请人学术与科研创新能力的高水平成果。
(二)硕博连读
1.符合普通招考申请条件第1-5条。
2.我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且所修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申请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网址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5年3月14日。
2.报名网址:http://yjszs.zjnu.edu.cn/bsbmxt/。
(二)缴费
1.缴费时间:2025年3月24日8:00-2025年3月28日17:00
2.报名结束后进行网上缴费。根据《浙江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缴费须知》(另行通知)进行操作,完成缴费。一旦缴费成功,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资格不符。
(三)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详见《博士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说明》)。
2.报名信息填写请参照附件《博士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说明》(详见附件)。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考生在入学前将档案转入我校。
4.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提交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需使用A4纸,至少包括以下部分,并按此次序排列:
(一)申请普通招考的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报名表》(下载附件填写,报考导师意见必须填写);
(2)《专家推荐信》2封(下载附件填写);
(3)本人二代身 份 证复印件;
(4)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
(6)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
(7)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的复印件各1份,以及硕士和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9)在职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离职的证明(下载附件填写,需人事部门盖章);
(10)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校级教务部门盖章);
(11)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开题报告全文和硕士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12)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5年3月14日);
(二)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同普通招考提交材料第1-7条;
(2)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以上两类招生方式所需材料必须在接受报名材料阶段(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14日)按序整理,顺丰快递至学院(仅接受顺丰快递),其中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报名表及学术论文电子稿原文发至邮箱:dhxkjsb@zjnu.cn。逾期提交(以寄出日期为准)或报名材料不齐全者,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寄送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yl23455永利官网17-619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2608
学院将以考生寄送的纸质材料为准,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送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四、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内容包括:考生的居民身 份 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拟报考导师书面审核意见、英语水平资格、科研成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直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二)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根据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打分。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总成绩。考生可提供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学科竞赛奖励证书、主持或参加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证明,或其他经学院认定可以体现申请人学术与科研创新能力的高水平成果材料,供审核。
材料评分说明:
(1)科研成果达到申请条件学术要求,获得科研成果基础分60分。
(2)根据科研成果的价值和创新性对申请者进行评分,分值最高为40分。
(三)综合考核
1.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英语水平考核结果,一般按不低于1:3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2.学院成立由5人及以上本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负责考生的专业基础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等环节,各部分所占比例如下:
(1)专业基础考核(25%):普通招考考生采取面试方式,硕博连读考生采取笔试方式(考试科目:自然地理专业考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专业考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专业考地理信息科学前沿,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综合)。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2)专业外语水平考核(25%):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综合考核小组专家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评分,以平均分计入成绩。
(3)综合面试考核(50%):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逻辑思维、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科研发展潜力等。考生须提交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以PPT形式陈述学习科研经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就专业基础知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进行答辩。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综合考核小组专家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评分,以平均分计入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5)心理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录取公示
(一)按二级学科对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原则上每位导师实际招生不超过1人。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考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外语成绩高低排序,予以录取。
(二)总成绩计算公式
普通招考:总成绩=材料审核×35%+综合考核×65%
硕博连读:总成绩=综合考核×100%
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生分别排序。
(三)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专业基础考核或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提供虚假信息。
六、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学院信息公开的网址:http:/。
(二)学院咨询及申诉电话:0579-82282608;邮箱:dlhjts@zjnu.cn。
八、其他说明
(一)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为定向培养。
(二)硕博连读考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应完成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硕博连读生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学校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博连读生按取得的学籍享受相应待遇,如中期考核不合格应转回硕士研究生继续学习或退学。
(三)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学籍学历和健康状况等全面检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本细则由yl23455永利官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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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
浙江师范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期刊定级标准(修订)的通知(浙师科研字[2021]16号).doc.doc